佛教知识 业的第四个特质 业作已不失

旺姆晓红 2024年4月3日20:02:11学佛受用 释迦传承 佛教故事佛教知识 业的第四个特质 业作已不失已关闭评论7阅读模式

佛教知识 业的第四个特质 业作已不失

业的第四个特质是业作已不失,就是说已经造作的业,业果不会自己消失掉。佛经中说:「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一个人已经造作的善恶业,在因缘没有成熟之前,绝对不会坏失,也就是说板上钉钉跑不了了。即使经过百千劫长久的时间,仍然会如影随形、丝毫不爽。在因缘成熟的时候,果报必然现前,还是必须清偿旧业。这就像在田里播下种子,如果没有遇到焦芽败种,或者是腐烂虫吃的破缘情形,破缘就是破坏种子发芽的条件叫破缘,没有遇到破缘例外的情况,那么种子一定会发芽生长而可获得果实。

业果的原理也是这样,自己身口意所造下的善业或恶业,无论大小,除了其中有破缘而转变的情况之外,因缘成熟,必定会感受自己造业的果报。这里所说的破缘,就是指自己犯下罪恶的事,内心生起忏悔而如法忏罪,或自己在做善事之后回想起来,反而内心感到懊悔,除非遇到这类破缘的情况而转变业果之外,所造的业是不会坏失的。

所以造了恶业的人,一定会受到恶业果报吗?答案是不一定的。如果认为造了业,就注定要受报应,认为业已经都定了,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那就成为外道的宿命论了。以佛法来说,虽然业果决定,造恶业的人决定感受痛苦的果报,但是在缘熟感报之前,把恶业破坏掉,用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如法真心忏悔罪业,永不重犯,那就会改变未来的业果,让它减少或完全消失。如果造了恶业而不真心改悔,因缘成熟就必定会受到报应。

我来说一个佛教的公案吧!从前释尊住世的时候,波斯匿王向释迦族求婚,释迦族便将一个婢女嫁过去,婚后生了一位皇子,就是后来的琉璃王。琉璃王幼年时在释迦族遭到了侮辱,骂他是卑贱的人,所以在大怒之下他就发了一个恶誓,他说:「我将来若当上了国王,必报此仇,一定要灭掉释迦族。」琉璃太子长大自立为王后,就出兵攻伐释迦族。释迦佛陀三次端坐在一棵没有树荫的枯树下,用暗示的方法使琉璃王自动撤兵。当琉璃王第四次出兵时,释迦佛陀知道,释迦族人宿世共业的果报已经成熟,无可避免,所以也就不再阻止,只能为释迦族人不知忏悔而招感劫难,感到惋惜跟怜悯。琉璃王的军队攻入城后,残杀人民,神通广大的目犍连尊者,不忍释迦族人受到迫害,就运用神通力把五百释迦族人摄入自己的钵中,送到天宫去避难。等到结束之后,将钵取回来一看,结果钵内的五百个人竟然全部化为血水,为什么呢?因为神通抵不过业力。南无释迦佛陀有无量的智慧神通,却眼看自己的亲族遭到劫难,无法逃脱宿世所种下的罪业。自己造业自己受,别人不能代受,这就是「所作业不亡,果报还自受」的实例。

我们深刻理解自己造下的业,因缘成熟必定受报的业果原理,可以使我们更加谨慎取舍自己的身口意三业。在行善的时候会毫不犹豫,不会有吃亏的感受,因为内心知道善业必定成熟,善报不会不来。做坏事时内心会生起恐惧,因为做了这件恶事,在将来必定会使自己遭遇种种不幸,恶业的果报不会不来。

温馨提示:一切以南无始祖报身佛亲说法音及经书为准!

旺姆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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