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知识 业的第三个特质 业不作不得

旺姆晓红 2025年4月4日15:34:56学佛受用 释迦传承 佛教故事佛教知识 业的第三个特质 业不作不得已关闭评论27阅读模式

佛教知识 业的第三个特质 业不作不得

业的第三个特质就是业不作不得,没有造作一定的业因,就不会遭受相应的果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造作能感受苦乐的业因,那么就决定不会得到苦乐的业果。就好比没有种瓜不能得瓜,没有种豆不能得豆,没有种人天之因,绝不会得人天之果。

又如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每一个人的天赋聪明愚痴、身体健康虚弱、一生兴盛衰败,受各自业力所感,就会表现出明显的不同。

以前释尊住世的时候,有一位国王名叫暇巴,与婆罗门种族的人作战,结果打败了,王宫被焚烧。国王知道自己业力难逃,于是投火自尽。连他眷属中有飞行神通的人,也都不免堕入火坑中被烧死。只有一个奴婢没有神通,却幸免于难而逃了出来。有人以此事请示释尊,释尊说:「国王与他的眷属在过去世,曾造作了放火焚烧的恶业,在当时有一位同伴没有参加放火,就是现在这位奴婢。因为她当时没有造作焚烧的业,所以今天就不会得到被烧死的果报。」

上面讲的这些,就是业不作不得的明证。业不作不得的例子很多,我们可以从生活中去体会。

譬如在人际交往中,有些人常常感受到来自于别人的伤害,好比觉得别人不尊重我、不信任我、处处跟我过不去等等。一般人很容易只在外境上分别,找他人的过失,认为他怎么怎么不对,如何如何对不起我。但是了解业果的基本原理以后,就明白业不作不得。实际上根本的原因是在于自己曾经造过伤害别人的业。因为自己以前对待别人,曾经摆架子、傲慢、怀疑、跟别人过不去,所以现在才感得别人这样对待我。如果不想再受这样的痛苦,只有忏悔往昔的恶业,同时在因地努力改善自己对人的态度,与人善处。这才是正确的方法。

业不作不得,所以无论遇到好事还是坏事,都是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引来的结果。遇到好事没有必要沾沾自喜,要知道这是以前自己做善事的果报,今后更要努力去行善。遇到坏事也没有必要怨天尤人,要知道这是以前自己造恶的结果,从今以后一定要诸恶莫作。看到别人遇到好事情,要知道这是他过去行善的善报,心里面应该要随喜别人的善业跟善果,消除嫉妒心。如果过去这个人没有行善,今天就绝对不会有这个善报。

再说,世间常常有人以为做了坏事以后再做做好事,善恶可以互相抵消,这是错误的观念。因果是不能抵消的,造福跟受罪,各有各的因果,各了各的,是不能互相交换的。

还有世间有句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又说「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其实这些说法只是对某种现象而说,并没有科学根据,它并不是绝对的真理,是由于各自善恶业报成熟的感报罢了。

因果是真实不虚,而且是具有科学性的。我们思维「业不作不得」的业果原理,可以使我们坦然面对自己所遭遇的各种果报,而无论是善报还是恶报,都要明白这些是自己过去的行为所导致的,所以不应当怨天尤人,而要勇于承担。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如果你没有造这个业,就不可能受到相应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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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姆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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