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第三十六号公告 (07/16/2013)
现在,既然大家意见这么大,鑑於保护你们,更为了眾生的慧命安全、利益增长,那我们就必须要解决一下这个严肃的问题。 修行人要明白,如果要解脱成就,就不能不懂装懂乱开示,而弟子们就绝不能乱提问、请你们的上师开示法义,如果已经听了某位上师开示了的,佛弟子们只能作为参考,却不能作为正確答案。有的佛弟子认为自己受过上师根本十四戒(即密宗十四戒),这是不能犯的。你们要清楚,上师根本十四戒裡面所指的上师是日月轮以上的大圣德上师,而不是非圣德或还在犯戒或落入128条邪恶和错误知见的上师!如果该师已落入128条邪恶和错误知见,行人完全不应该守持该师所授的十四密宗戒。如果继续对该师遵行密宗十四戒,那反而是违背了佛陀的教诫:盲从边见之师而行十四戒之第一戒,不得解脱。对於落入128条知见之师,必须远离,对於没有落入128条知见之圣德或大德,只能跟他们皈依、学仪轨。至於你们要找正確的答案,唯有听闻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法音裡什么答案都有。否则听了非日月轮大圣德上师们的开示,绝对地会不同程度地知见偏邪,一旦见上出了偏差,就不得成就解脱了。凡是乱听开示知见偏邪之人,一律不得授以胜义內密灌顶等高级的佛法。其实,当前世界上的上师们的开示会有错,这是难免的,因为就连歷史上的祖师们,也有的是讲错了法义的。当然,如果某一位上师具备了开示正確法义的水平,办公室一定认可,为他(她)开放开示的资格,同时会发给他(她)相应的圣德证。 凡懂佛法的上师们都知道,学佛之人,最重要的、不可不学的就是禪修,脱离了禪坐,就成了佛教外行了。大家千万小心一个问题,不要认为你不是禪宗,就不学禪修、与禪修无关了。要明白,无论任何宗派、任何法,只要是做功课,包括唸佛,都牵涉到禪修的性质,禪性就是真諦,也就是成就解脱的諦。因为任何一个法门都必须牵涉到静心、专一、定下来的问题,这就牵涉到禪的理諦了,所以,凡是上师们都必须要懂得禪修的,並不是只有禪宗才禪修。如果不懂,也要从现在起学懂,否则,无论是什么人转世再来的,一律没有资格教授弟子做任何功课,更无资格作开示。 为了满大家的开放开示资格的愿,必须选拔出开示人才,办公室不从圣量上来考核你们,而只从理论上出一题,你们凡是当上师、拥有弟子的尊者、法王、仁波且、法师们,来把这佛法中必须要懂的、必修之课,让你们作一文字的开示,题目就是:《什么叫禪修?其作用是什么?你具体怎么施用禪修方法?最终获得的真諦是什么概念?》 如果能把这篇考题写正確到百分之九十,就会开放他(她)某种程度的开示资格,如果连禪諦修法都不懂,那就根本没有资格为弟子作开示,原因很简单:连佛法所要取向的基本道理都不懂、连禪修都不懂,就是不懂佛法,无论是佛教的哪一宗,显宗或密宗等,顿悟门或渐悟门,都是离不开禪修的,所以作为当上师之人,必须要懂根本的佛法禪修,也是佛教徒必然必修之法禪修,也是仪轨法、静坐法、思维法、持咒真言法、外气、內气法必须经歷的过程禪修。比如说,一个当上师的,连禪修都不懂,就绝不能讲开示,因为此人已经脱离了纲领原则,不属於正规佛教徒了,更不是佛教上师,所以此人身份再高,也只会欺骗信眾,貽害弟子,办公室是绝不会同意欺骗信眾的胡编乱说开示的! 现在考题已经出了,请所有带徒眾的任何身份级別之上师,在一个月之內(也就是2013年8月16号之前)將自己的答卷寄到办公室的电子信箱。所有带有弟子的尊者、法王、仁波且、法师、阿闍梨级的上师们,只要不是三星日月轮级別以上的上师,均应答考此题。凡是身为上师而又对弟子们找各种藉口宣说不入考此题的,就说明该上师问题比较严重,是故意安了心对弟子们不负责任,凡此类具上师头衔者,不管他外表的身份头衔再高,至少其內在是不懂佛法的,所以才不敢应考,无有考试记录。如果不入考此题的人,竟在下面对弟子编一套说辞蒙蔽弟子,这无疑是在欺骗信眾,面对此类上师,佛弟子必须远离,不能依止!否则必然墮落!如果应试此考题,但又没有考及格,这毕竟有对眾生负责的行为,来应考此题,说明这一位上师是真修行求进步之人,是信徒可以尊敬的上师。 对上师们的考试成绩,办公室一律不予公佈。若某位上师应考没有及格,当有人谘询到他(她)的时候,我们只会告诉谘询者××上师已经考试了,但不会对谘询者公佈其分数。而对那些不应考的上师们,也不会公佈名单,但是如果有信眾谘询,我们只能遵守戒律,实话实说答覆谘询者:××上师没有交考试卷的记录。对於考试得到90分的上师,我们將会行文公佈该上师可以作什么程度的开示。对於有人谘询到三星日月轮大圣德或以上的上师,我们会答覆该上师的圣量成就是已经获得高等级別的日月轮大圣德等位,不在被考试范围內。这样,对於你们所要求开放开示资格的人士就会非常明確,满了某些上师强烈要求为弟子作开示的愿力和无资格开示的鑑定结果。再次说明,我们不会公佈你的考分。
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转载自第三世多杰羌佛办公室网站 http://www.hhdcb3office.org/html/information/announcement_no36_2013_07_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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